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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浙江省人工智能教育应用试点校申报及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04  来源:网络数据中心   点击量:

各学院(部)、部门: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根据《浙江省教育信息化“十四五”发展计划》和《浙江省数字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7年)》要求,推进人工智能教育普及,省教育厅开展浙江省人工智能教育应用试点校申报及专家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工智能教育应用试点校申报工作

(一)工作目标

对人工智能技术如何应用于教育教学进行深入研究,开展应用实践,改进评价数据的采集、处理及呈现方式,推进人工智能教育普及,实现人工智能赋能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愿景。

(二)试点内容

试点根据《人工智能教育应用场景集》所列的18个应用场景(附件1)开展实践探索,形成教育管理和教学应用的范式。

(三)申报条件

1.学校重视新技术、新装备和新应用,具有人工智能在教育中的应用场景,能开展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教学的路径探索,已初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发展典型案例。

2.学校具备相应的师资力量、场所空间、技术支撑及经费保障。

3.学校应开展以人工智能教育应用为主题的课题研究,每学年至少召开1次人工智能教育技术应用研讨会。

二、专家推荐工作

高等学校可推荐相关人工智能教育领域专家,跟踪指导后续人工智能试点推进。

(一)主要工作职责

1.应用指导:为我省人工智能教育工作推进和试点项目研讨、规划、评审、验收、鉴定等工作提供咨询和服务,对试点校的人工智能教育应用进行指导。

2.课题研究:组织和开展对国内外生成式人工智能关键技术在教育领域的场景应用和实践策略课题的跟踪和研究,组织开展专题学术研讨和信息交流活动。

(二)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遵纪守法,坚持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实事求是,坚持原则,能够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熟悉国内外人工智能教育相关专业行业领域发展动态、技术、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及标准规范,对人工智能教育应用有研究,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3.原则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三、报送材料与时间

1.申报推荐。以学校为主体自愿申报“人工智能+教育”试点校,填写《浙江省人工智能教育应用试点申报表》(附件2,以下简称《试点申报表》)。鼓励各学院、部门联合申报,集中优势资源和力量,发挥学校专业、学科、实验室优势。学校组织专家对学院、部门申报的试点材料进行评审,择优推荐1个项目上报教育厅,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遴选,并公布试点学校名单。省教育厅将于2024年底开展人工智能应用试点中期验收,并于2025年12月前完成试点成果鉴定。

2.符合申报条件的专家填写《浙江省人工智能教育专家推荐表》(附件3),提交所在单位盖章。学校将遴选1—3名专家上报教育厅,教育厅将组织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定,确定专家人选并公布名单。

3.各学院、部门认真做好试点申报和专家推荐工作,并在2024年3 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info@cuz.edu.cn),纸质稿交到钱塘校区现代教育中心304室联系人:姚力,86832170。


附件:1.人工智能教育应用场景集

2.浙江省人工智能教育应用试点申报表

3.浙江省人工智能教育应用专家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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