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部门:
根据《浙江传媒学院信息化数据管理办法(试行)》(浙传院〔2021〕39号)文件要求,各业务系统所属单位在网络数据中心的指导下,按照“谁产生数据,谁负责管理”的原则,负责本单位数据的采集、录入、维护、存储、归档、备份和应用的全过程管理,确保数据安全。为保障我校各单位业务系统正常、安全稳定运行,以便在异常情况下能及时、完整的快速恢复,特作重要提醒如下:
1.各单位数据管理人员要高度重视日常对业务系统数据的备份;
2.数据备份是发生极端情况时快速恢复业务系统运行的最后手段,需定期对系统中重要数据进行备份;
3.一般数据备份周期不超过30天,重要业务系统需每天备份;
4.备份的数据须进行异地存储,如导出后拷贝到安全可靠的移动存储介质或进行光盘刻录存储;
5.备份的数据要进行数据恢复的有效性检验;
6.各业务系统需备份的数据范围可咨询系统厂商,以能完整恢复业务系统功能及数据完整性为原则;
7.各自建业务系统、云平台各业务系统、托管于数据中心机房的各业务系统,均需按照上述提示进行数据备份工作。
数据备份及日常管理中遇到任何问题可联系网络数据中心协助处理。联系电话:86832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