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浙江传媒学院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浙传院〔2021〕38号)文件规定,我校信息化工作遵循“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平台、归口管理”的原则。为保证学校信息化建设的实效性与可持续发展,网络数据中心在今年年初制定了我校2022年信息化建设项目计划及相应的工作目标,截止目前,教育技术类项目和网络技术类项目均已完成,信息系统类项目尚有部分项目待验收。为加强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规范项目验收程序,网络数据中心计划于11月10日组织专家对2022年待验收的信息系统类项目进行验收工作,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信息系统类项目分阶段性验收和竣工验收两种模式,各项目承担单位依据项目进展和合同要求,选择相应的模式参加验收。对于10万以下自行采购的项目,请联系网络数据中心核实验收相关流程和材料。
1.阶段性验收:各项目承担单位依据合同要求,对项目进行阶段性自查,在确定完成相关建设内容且用户满意后,向网络数据中心提交《浙江传媒学院信息化项目阶段性验收报告》和验收材料(要求详见附件2),验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复印件、验收申请表、项目测试清单、用户测试清单、项目备忘等。以上材料需汇编成册,材料中需包含相关佐证材料。
2.竣工验收:各项目承担单位依据合同要求,对项目建设内容进行竣工验收自查,在确定完成合同规定建设内容,试运行期满且用户满意,通过安全检测和系统集成检测,做好学校相关公共平台(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数据中心、办事大厅、企业号、消息平台等)的对接后,向网络数据中心提交《浙江传媒学院信息化项目验收报告》和验收材料(要求详见附件2),验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组人员分工表、需求调研计划、需求分析说明书、系统设计说明书、数据字典、数据交换与共享方案、系统对接与集成方案、项目开发计划、开发规范、需求变更说明书、测试文档、测试报告(含功能测试报告、性能测试报告、对接测试报告等)、系统安装部署文档、备份与恢复手册、系统维护手册、用户使用手册(含文档和微视频)、安全证书或等保证书或安全检测报告(根据项目需求提供)、项目开发总结报告(项目概述、实施过程、初验情况、试运行情况、问题整改情况、培训情况等)。以上材料需汇编成册,材料中需包含相关佐证材料。
拟申请参加验收的项目请按照通知要求,于11月7日前向网络数据中心提交相关验收材料。
项目的验收情况将作为各部门年度信息化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王益 电话:86832668
附件1.2022年信息系统类待验收项目清单
附件2.信息系统类项目验收相关材料
网络数据中心
2022年10月31日